本報訊(記者 郝曉煒)6月13日,市食藥監局發佈消息,今後凡進入我市的生豬產品應持有“一證兩章”和“一票據”,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購買生豬產品時一定要查驗票證是否齊全,若票證不齊全就難保其質量安全。隨著機構改革,肉類產品在流通領域的質量安全監管由原先的動檢部門劃歸食藥監部門負責。為做好改革期間的監管銜接,市食藥監局加強對肉類產品流通環節檢驗檢疫手續的監管,嚴把“市場準入關”,要求進入我市市場交易的生豬產品應持有有效期內的“一證兩章”和“一票據”。一證是:“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兩章是:肉類胴體上加蓋的“動物檢疫合格驗訖印章”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驗訖印章”;一票據是指,經營者在銷售肉類產品時,須有上一級經銷商出具的銷售票據,還應當持有定點屠宰廠(場)按批次出具的“瘦肉精”監測報告,無報告的,不得上市交易。市食藥監局流通處負責人閻濱介紹:“票、證不齊全的生豬產品一律不得進入我市銷售。牛、羊、禽類等動物產品憑‘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檢疫合格標誌上市銷售。”  (原標題:買肉要查驗其票證是否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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