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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潘從武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進步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標誌,法治健全是社會長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代表李慧娟建議,應儘快出台建設法治新疆的相關規定。
  李慧娟提出,當前,新疆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攻堅階段,人民群眾民主法治意識不斷增強,對法治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對黨的執政能力特別是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提出了新要求。
  “要實現建設法治中國的目標,必須做好加快推進法治新疆建設的相關工作。作為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通過出台相關規定來為這項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十分必要。”李慧娟表示,相關規定應體現我國法治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行政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等。
  李慧娟提出,新疆自治區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起草相關決定文稿,爭取儘早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為加快推進法治新疆建設提供法律支持。
  (原標題:出台建設法治新疆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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