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黨”為何能屢次得手?
  交警聶某因涉嫌濫用職權和受賄被逮捕
  正義網深圳7月6日電(記者 吳偉東 通訊員 孟廣軍) 文先生酒後駕車被一輛奧迪A8追尾,在交警的“調解”下,倒賠奧迪車司機7萬元人民幣,未被追究酒駕責任。該事件經媒體曝光後,公眾紛紛質疑:交警明知酒駕,為何協調“私了”?其中是否有“貓膩”?昨天,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向記者證實,該名交警已因為涉嫌濫用職權和受賄犯罪被該院立案偵查,並於7月4日被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酒駕被追尾倒賠7萬元
  2014年3月31日凌晨,文先生和朋友吃宵夜、喝啤酒後,駕駛凱美瑞轎車離開。行至龍華新區梅龍路時,被一輛奧迪A8追尾。還沒等文先生反應過來,對方司機徐某某已經報了警。很快,龍華交警中隊的民警聶某來帶著協管員來到現場。文先生被聶某來帶到龍華醫院抽血,隨後帶回中隊處理。到了交警中隊,聶某來不見了蹤影,一名協管員表示,雙方可以“協商”。文先生擔心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標,違心地同意賠償奧迪A8司機7萬元人民幣。雙方簽了協議書,文先生賠了錢,當天就取回了自己的駕駛證、行駛證和事故車。
  事後,文先生越想越覺得蹊蹺,遂向市交警局監察部門電話投訴。之後,民警聶某來出面,又對文先生和對方司機進行“調解”,讓退給文先生20300元人民幣,聶某來表示不再追究文先生的酒駕責任。
  4月19日,深圳市交警局偵查大隊對這起蹊蹺的撞車事故立案調查。
  遭遇撞車黨“碰瓷”敲詐
  警方調查發現,徐某某曾多次因敲詐勒索,被判刑或勞教。他曾做過保險理賠業務,熟悉交通法規和事故責任認定,於是和一伙人開始到處“碰瓷”敲詐。
  文先生在吃飯喝酒時,就被這夥人盯上了。他們判斷文先生可能會在酒後開車,結果文先生一時心存僥幸,果真開車離開。對方立即開車跟蹤,並電話聯繫同伙徐某某,告訴其文先生的車型、車牌號和行駛路線,徐某某遂開著準備用來“做現場”的奧迪A8趕來,故意製造了這起“追尾”的交通事故。奧迪A8的實際修複費用只花了7000元。
  6月5日,市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准逮捕徐某某等5人。6月17日,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對民警聶某來立案偵查。
  涉嫌濫用職權和受賄罪被捕
  經檢察機關調查發現:交警聶某來在這起蹊蹺的交通事故處理中,既沒有開具責任事故認定書,也沒有將文先生的血樣在規定的時間里送檢。直到第10天才把血樣送去鑒定,鑒定結論是酒後駕駛,但聶某來並沒有進行處罰。顯然,這是非常明顯的違規操作。聶某來為什麼甘願冒著被追究責任的風險呢?原來是非法利益的驅使。
  檢察官還發現,聶某來違規處理的交通事故不止一單。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作為對交通事故負有處理責任的公安機關工作人員,聶某來明知故犯,不但故意違反規定,不履行法定職責,還從中受賄,已涉嫌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
  檢察官表示,“當前交警部門正在全市開展法治通城行動,用法治的手段,通過規範管理、部門協作、全民參與等綜合措施依法治理城市交通,成效有目共睹,決不能讓個別人的行為給交警的整體工作抹黑。”
  檢察官也告誡廣大司機:“蒼蠅不叮無縫的蛋。遵紀守法是司機最好的保障。只要自己開車守規矩,犯罪分子就沒有可乘之機。”(   (原標題:深圳一交警因濫用職權和受賄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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